返回第八十九章 超额完成 能量30+(求订阅)  西襄子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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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明小时候曾被邻居家的一条狗给追咬过,所以对狗是深恶痛绝。再加上他小时候那会儿养狗不规范,而附近不少人家里还都有养狗,所以狗屎到处乱拉,稍不注意就会踩上一脚。晚上也是许多狗叫的不停,非常扰民。有时深夜还会忽然狂叫一通,让人休息不好。而且狗这种动物,但凡有一只叫,往往就会跟着一群叫起来。

所有的宠物里,高明也就对猫能够比较接受。但他也就是偶尔碰到野猫的话,会上手摸摸撸一会儿,有时手里有吃的,还会顺便好心喂点儿,却从来没想过自己养一只。

对他来说,养宠物实在太过麻烦。不但要记得定时喂养,拉屎拉尿还得自己清理,另外还得洗澡、梳毛什么的,实在太过麻烦。他既没那个耐心,也没那个闲。

现在许多喜欢养宠物的人,都自称是铲屎官。这话明着听起来是自嘲,但暗里却是有些洋洋自得,还有些炫耀的成分。高明很不明白,养个宠物有什么好得意与炫耀的。反正他对宠人士的心理,是理解不能。对于狗人士,就更加尤其理解不了。有些狗的,简直是把狗当亲爹亲妈看,对自己亲爹亲妈都没那么好过。

高明的前女友中,就曾经有过一个特别喜欢狗,而且家里竟然养了三条狗。一说起狗来,各种滔滔不绝,兴奋异常。

高明也就是事前不知道,知道后他直接兴趣全无,立即分手。所以这个都算不上前女友,前前后后加起来,也就不过处了三天。

本来事前他跟这女的还聊得不错,聊得投机的,而且这女孩儿也长得很漂亮,很让他心动。但发展到第三天,他送她回家后,发现她家里竟然养了三条狗,立即就兴趣全无地当场分了手,连本来有可能一亲芳泽的机会也都直接放弃不要了。

高明虽然从小就一直不喜欢狗,但平常也不会特意针对狗以及养狗的人,只有侵犯到他自利益时,他才会出手。今天这条狗并没有侵犯到他自利益,但却更严重,有可能危害到附近的人。不牵狗绳就出来遛狗,还是条大狗,而且多次有吓到人,真造成咬伤事件了,那后果就不可挽回了。

再加上养这条狗的那对夫妻特别不讲理,尤其是那女的,简直就是个泼妇,让高明在旁边看得十分生气。所以他也懒得跟这种人去讲理,直接变后就是上去一脚踢死。若非打人犯法,这夫妻两个也并没真的做什么恶事,他都想连带着把这夫妻两个暴打一顿。

他这是行侠仗义,打抱不平,做好事。不过换个角度讲,不扯什么公理正义,他这也就是纯凭自己喜恶做事,真正放在法律上讲,其实也讲不过去。他又凭什么不讲道理地一脚把人家的狗踢死?

但许多事,本来就没那么多道理可讲。自古以来,都是侠以武犯。行侠仗义,就是侠客以个人的是非观念来辨别判断行事,并不能代表法律,他们本也没有任何执法权。

打抱不平,铲除恶,锄强扶弱,除暴安良……

这一系列的近义词,都离不开打、除这些动词,代表着行侠仗义是要依靠武力的,也同样是属于暴力,只不过是以暴制暴。

所以这种事,自古以来都从不合法。

但法律也有漏洞,不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。就像这件事,真的报警处理,警察除了把那夫妻俩批评教育一顿,最多不按规定遛狗,再罚点儿款,也从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。最后还是可能不了了之,然后等过一段时间,这种不接受教训的人,又会再犯。等真出了事,狗咬伤人,那就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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