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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声音沙哑,天色已彻底沉下,对金笙来说,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,客厅里不知从何而起的手机铃声让他重新体会到活着的感觉。

起身,抬腿,打着赤脚,金笙带着满身的水离开浴缸,浸饱了水的短裤下坠的水滴汇聚成线,曾无数次嫌弃南里鱼尾带水会泡坏木地板,现在自己浑身是水,却毫不在乎了。

“…手机在哪?”自言自语的,循声四找,脚踢到地上食材,却没有捡起来的自觉,金笙一番动作,把家弄得更乱。

手腕露骨伤口还在流血,因主人不自觉,这血滴的到处都是,掺着手臂水流混成浅粉色液体,落到白色沙发垫上,像是初开的樱花瓣,也……像南里浅浅的唇色。

手机铃声响了很长一阵,金笙都没找到自己的手机,等铃声中止,刚要颓废依上沙发,才落幕的铃声又响了。

这声音令人心烦,也是金笙的一根救命稻草。

这时候,不论是谁要联系他,与他人交谈,都能短暂脱离现下状态,短暂遗忘掉那条被冰封在隧道的人鱼。

步履匆忙的又是一阵翻找,因运动幅度加大、情绪波动剧烈,金笙已经开始大喘气,最后,终于在两个沙发中间的缝隙揪出了自己的手机。

屏幕显示的联系人未备注具体姓名,五个字,直接点明了身份“常昊朋友沈”

前四个是与他的关系,后一个是称呼方式。

此时此刻,金笙才记起被他丢在楼下的、失去了意识的前男友,常昊。

断续交往一年,金笙也没了解常昊的私生活,跟他的朋友没多少交集,只除了这个姓沈的,见过四五次,那人也好说话,所以,他的手机里有他的电话号码。

说起来,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,也是富二代少爷。

印象中的沈常峰长相致,偏女气,相处是好相处,那双深邃的眼却昭示了这主人不好应付,不论是智商还是情商,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。相比之下,同是富家子弟,常昊就像是个缺心眼的。

所幸,金笙跟沈常峰半生不熟,没机会与这人“较量切磋”,不然,全身而退也要少层皮。

是了,他就是给这个人发了消息,让他来接常昊的。算算时间,这家伙定是接到重伤的常昊了,说不定,刚忙完、做了妥善部署,优先护送了“伤员”,才有时间跟自己聊原因。

他的南里已经……不在这里了,所以,就算人鱼的事被掀出来,他也不怕,反正,没有人知道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方法。

不在意湿透的短裤和流血的手,金笙直接坐上沙发,接了电话。

“…喂,你好。”

“金笙,是我,沈常峰。”

“恩,我知道,给你发消息的是我,我还没忘。”电话另一头,男声再悦耳,也改善不了金笙心情,但外人的声音,倒是让他有了真正回到这个世界的感觉,“你接到常昊了么?”

“恩。”沈常峰轻应一声,电话另一头略阴柔的俊脸厌恶的看着病床上肿成猪头的常昊,对着电话里的金笙满是兴味。

他好奇,有什么人能把常昊给整成这样。

“他伤的挺重,我正陪着他在医院输液呢,两只手腕粉碎性骨折,又极度脱水,膝盖骨头也错位了,托人安排了手术,还在准备着……”

听沈常峰条条罗列常昊的惨状,金笙却无法同情,反倒回想了那人恶行,声音有些绷不住,忙打断沈常峰道:“他的事,不用告诉我了,没什么事我就挂了。”

“等等!”

“着什么急啊,金笙。”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一阵笑声,“你难道就不好奇,我见到常昊的时候,他说过什么?”

作者有话要说:

第7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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