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三教九流之阴阳家  庚新首页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阴阳家的历史由来

”阴阳”的概念,最早见于《易经》,”五行”的概念最早见于《尚书》,但两种观念的产生,可以追溯到更久远的年代。

到战国时代,阴阳和五行渐渐合流,形成一种新的观念模式,便是以”阴阳消息,五行转移”为理论基础的宇宙观。阴阳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,因提倡阴阳五行学说,并用它解释社会人事而得名。这一学派,当源于上古执掌天文历数的统治阶层,也称”阴阳五行学派”或”阴阳五行家”。

司马谈《论六家要旨》列”阴阳家”为六大学派之首。

“诸子百家”之一:刘歆《汉书?艺文志?诸子略》中著录名家著作有一百多家,将其列为”九流十家”之一。其后的《隋书?经籍志》、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等书则使“诸子百家”(先秦至汉代出现的学术流派)著作上升到千家。但流传较广,影响较大的最为著名的学派不过有几十家,有:儒家、道家、阴阳家、法家、名家、墨家、纵横家、农家、杂家、小说家等。

[编辑本段]阴阳

阴阳是古人对宇宙万物两种相反相成的性质的一种抽象,也是宇宙对立统一及思维法则的哲学范畴。中国贤哲拈出”阴阳”二字,来表示万物两两对应、相反相成的对立统一,即《老子》所谓”万物负阴而抱阳”、《易传》所谓”一阴一阳之谓道”。《易经》便是讲”阴阳”变化的数理和哲理。

其基本思路:阴阳交感而生宇宙万物,宇宙万物是阴阳的对立统一。阴阳学说是在气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,并在气说的基础上,进一步认为天地,日月,昼夜,晴明,水火,温凉等运动变化中一分二的结果,这样就抽象出来”阴”和”阳”两个相对的概念。阴阳是抽象的概念而不是具体事物,所以”阴阳者,有名无形”(《灵枢?阴阳系日月》)。

阴代表消极、退守、柔弱的特性和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和现象,阳代表积极、进取、刚强的特性和具有这些特性的的事物和现象。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可用”对立,互根,消长,转化”八字括之。

阴阳家出于方士。《汉书?艺术志》根据刘歆《七略?术数略》,把方士的术数分为六种。

第一种是天文:“天文者,序二十八宿、步五星日月,以纪吉凶之象。”

第二种是历谱:“历谱者,序四时之位,正分至之节,会日月五星之辰,以考寒暑杀生之实。???凶厄之患,吉隆之喜,其术皆出焉。”

第三种是五行:“其法亦起五德终始,推其极则无不至。”

第四种是蓍龟。这是中国古代占卜用的两种主要方法。后一种方法是,管占卜的巫史,在刮磨得很光滑的龟甲或兽骨上,钻凿一个圆形的凹缺,然后用火烧灼。围绕着钻凿的地方,现出裂纹。根据这些裂纹。据说可以知道所问的事情的吉凶。这种方法叫“卜”。前一种方法是,巫史用蓍草的茎按一定的程序操作,得出一定的数的组合,再查《易经》来解释,断定吉凶。这种方法叫“筮”。《易经》的卦辞、爻辞本来就是为筮用的。

第五种是杂占。

第六种是形法。包括看相术以及后来叫做“风水”的方术。风水的基本思想是:人是宇宙的产物。因此。人的住宅和葬地必须安排得与自然力即风水

[编辑本段]五行

《尚书?洪范》”五行: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。”古人认为,宇宙万物就是由这五种基本物质构成的。它也是关于宇宙社会属性及其变化规律的范畴系统。五行的“行”字,有“运行”之意,故五行中包含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,便是变动运转的观念,也就是”相生”与”相克”。

五行学说并非言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物质本身,而是指五种不同属性的抽象概括。它以天人相应为指导思想,以五行为中心,以空间结构的五方,时间结构的五季,人体结构的五脏为基本间架,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,按其属性进行归纳。凡即具有生发,柔和特性者统属于木;具有阳热,上炎特性者统属于火;具有长养,发育特性者统属于土;具有清静,收杀特性者统属于金;具有寒冷,滋润,就下,闭藏特性者统属于水。将人体的一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事物现象联系起来,形成了联系人体内外环境的五行结构系统,用以说明人体及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。附表一张,可见文末。

我国的伟大中医就是含有五行说,形成一个中医体系。

五行相生含义:

木生火,是因为木性温暖,火隐伏其中,钻木而生火,所以木生火.

火生土,是因为火灼热,所以能够焚烧木,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,灰即土,所以火生土.

土生金,因为金需要隐藏在石里,依附着山,津润而生,聚土成山,有山必生石,所以土生金.

金生水,因为少阴之气(金气)温润流泽,金靠水生,销锻金也可变为水,所以金生水.

水生木,因为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,所以水生木.

五行相克含义:是因为天地之性

众胜寡,故水胜火.精胜坚,故火胜金.刚胜柔,故金胜木.

专胜散,故木胜土.实胜虚,故土胜水.

五行生克制化宜忌:

金:金旺得火,方成器皿.

金能生水,水多金沉;强金得水,方挫其锋.

金能克木,木多金缺;木弱逢金,必为砍折.

金赖土生,土多金埋;土能生金,金多土变.

火:火旺得水,方成相济.

火能生土,土多火晦;强火得土,方止其焰.

火能克金,金多火熄;金弱遇火,必见销熔.

火赖木生,木多火炽;木能生火,火多木焚.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